惠农补贴检查工作总结

惠农补贴检查工作总结

龙树片区检查组关于

财政直补农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鲁财发[20xx]36号《鲁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工作财政直补农民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及《鲁甸县委20xx财政直补农民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把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县成立了3个片区工作检查领导小组,我片区工作小组以经管站长为组长,以林业、财政、县信用联社为成员单位的检查小组,于200xx年x月x日至15深入梭山、龙树、水磨、新街乡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听取乡镇领导汇报

检查组下到各乡镇,听取乡镇长、分管农业副乡长及乡财政、农技站、经管站、林业站、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对20xx年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九项惠农资金管理、发放方式及20xx年农业综合直补、粮种补贴两项的工作情况汇报。具体工作方式主要有:

1、惠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制定惠农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载留、挤占、挪

用等现象的发生。

2、惠农资金落实到户。由村、社、乡、财政、派出所、计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深入农户调查统计、核对户口、建造惠农农户名册,录入软件管理。

3、惠农资金发放方式。财政专户收到上级惠农资金到帐时,根据惠农农户信息资料、建造农户资金发放名册等划拨惠农专项资金到乡信用社,信用社按财政所提供的农户名册等信息资料制作惠农资金“一折通”农户存折,统一转交乡财政所。

4、“一折通”的发放。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一折通”,制定“一折通”发放名册,由农户凭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财政所等相关部门签字领取。

5、张榜公示。实行公示制,做到了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二、深入农户进行全面了解及查阅资料

分别对梭山乡埂底村(江家坪、榨房、街子等社区)、黑石村(关口、大石包、寨子等社区);水磨镇滴水村(老营盘、下棚子等社区)、铁厂村(下棚子、张家营、四方地等社区);龙树乡龙树村(街子、马家包、符家营盘等社区);新街乡新街村(杨家湾、邓家山,周家营等社区)、闪桥村(王家雕社区等)三乡一镇七村十八个社区140多户农村的走访、调查、问询,核实“一折通”农户领取金额和财政划拨金额

是否一致、特殊农户和一般农户补贴标准是否一致、查阅相关资料,所查片区各种惠农补贴资金都相对客观公正的通过“一折通”存折兑现到农户手中。

经调查了解,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惠农政策措施到位,兑付程序严格按照《年云南省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到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公平、公开、公正、透明。乡纪委、乡财政、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手中,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1、在惠农补贴信息收集工作中,由于部份农户举家外出务工,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困难,在农户信息录入工作中,由于身份证号码的不确定,致使录入软件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导致部份农户惠农补贴资金不能按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2、由于历史因素,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和农户实有的土地面积误差大,一部份乡村社对惠农补贴资金的造册发放方式不一致,一些村社予农户承包人口核算发放农户,一些村社予承包面积核算发放到户,总体还是客观公正的。

3、部份乡镇,惠农资金发放没有张榜公布。

4、部份乡镇为了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农户到信用社领取惠农补贴资金的时,要求农户把所欠应缴纳的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等缴清,才能领取各种补贴。

5、有部份乡镇“一折通”存折由村社班干部发放,容易造成村社班干部集中到信用社违规领取资金,不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整改措施

1、建议财政、信用社进一步完善惠农资金的信息收集、软件录入工作,政府进一步强化惠农资金资料信息收集工作审核、监督管理。

2、没有实行惠农资金信息张榜公布的乡镇进一步完善张榜公布工作,做到公开、公示、透明。

3、确保惠农资金落实到农户手中,严禁在农民不知情或不愿意情况下扣发惠农资金交纳新农合医疗保险。

4、加强档案专人管理。做到清册到户等痕迹资料的保管工作。

5、改进“一折通”存折发放方式,建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直接凭相关证件发放到农户。

龙树片区检查组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x县人社 ?20xx? 号

x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

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劳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xx人社发?20xx?75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劳动用工检查活动。现将这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文件通知后,我局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了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对照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检查,准确掌握用人单位的数量、用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我局报告。

二、强化宣传,搞好舆论引导

用工单位是否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关系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这次检查,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在这次活动中, 共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有力的宣传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全面排查,认真摸底调查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要求各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对辖市内的各类用工单位挨家进行摸底调查。以“不漏一家”为工作目标,逐家进行调查,并对有用工单位的用工人数、合同签订情况、参保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录入电脑,建立劳动用工数据库。经过各站的共同努力工作,共检查各类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家,有用工单位***家,用工人数***人,参加养老保险的

***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个别的用工单位员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依法缴纳各项种社会保险金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用工单位由过去的口头协议管理向合法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转变,逐步实现企业、单位用工规范化,促进我县劳动用工和谐稳定发展。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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