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法律援助,使受援人忧愁而来,高兴而去。经过上半年的积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在20xx年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人民政府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中心主任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进一步肯定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0%,其中民事案件139件,刑事案件4件。

一、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在法律援助宣传方面,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为困难群众服务,将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大提高。为了搞好持续性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法律援助有关知识的同时,还在日报、电台等新闻媒体不定期的对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并在内蒙古新闻网及北方新闻网上刊登有关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文章一篇。

二、广泛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援助工作效率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内涵不断扩大,为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年”活动的要求,采取措施,积极安排部署,确保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开通使用。

为配合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专门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法律援助日常业务管理电脑,保障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化的要求。此外,有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信息管理专业人员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保障信息化建设人员、设备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开展,保证了从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到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全程通过该系统进行管理。

三、案件评查 使案卷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政法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4月份,市政法系统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法律援助中心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小组采取定向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民事、刑事案卷的卷宗装

订、卷内材料完整性、文字和语言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对所查案件的质量进行了现场通报和分析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在给予褒奖的同时也指出了案卷装订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此次评查对提高法律服务办案质量,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业务培训 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案水平 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改善知识结构,增强理解、掌握法律援助规则和方法的能力,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并且受益匪浅。在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方面,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办好、多办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 140余件。

五、十项便民措施 让法律援助更惠民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锡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随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开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20xx年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认真履行十项便民措施,努力做到(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三)扩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四)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五)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六)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七)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

(八)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九)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十)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

六、关心贫弱群体,继续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 考虑到农民工居住相对集中,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社会保障又难以覆盖,易被边缘化。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竭诚为农民工服务。自从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今年上半年受理的139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126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31件。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法制观念增强的必然结果。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时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联结千家万户,让法律援助更惠于民。

锡林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第二篇:法律援助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七星镇法律援助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屯活动,解答法律咨询1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将我镇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 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x月x日——6月x日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镇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镇6个村巡回宣传148法律援助知识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2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镇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

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构建全镇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镇六个村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站,在镇妇联、老龄委、工会、团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今年,还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2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镇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法律援助文件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镇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

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镇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镇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一是注重各村援助工作接待站作用,密切同妇联、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镇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镇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镇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案件进行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

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镇党委、镇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一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镇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红岗区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将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妇联、残联进行,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区法律援助中心左志林

20xx年6月6日

〔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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